法律咨询 感情纠纷

253 2024-03-21 06:18

一、法律咨询 感情纠纷

首先我们要明确,未婚先孕的行为是不值得大家提倡的,而且如你所说的女方父母是教师,你俩既然想在一起那就要考虑到父母的感受。此外,你作为一个男人要知道何为责任,毕竟婚姻生活(还要养孩子)意味着什么。只要你表现的够成熟、够稳定,我想任何一个有理智的父母都不会反对自己的女儿和你这样的男生在一起。自己的幸福是要靠自己去努力的。

二、法律情感的概念、具体内容及培养途径

感动;人受外界刺激而产生的心理反应,如喜、怒、悲、恐、爱、憎等。

三、如何追法律专业的女生?(有一次说错话不理我了,求解)

女生都是一个样的,当你说错话让她讨厌你时不要总想着那件事道过歉她一般都会原谅你除非你说的那件事她很在意。另外女生不搭理你,可以从她好朋友附近下手收买她好友在她耳边说你好话那你成功几率也就大了。追女生特别是法律专业的的希望你追的那个不是认死理的不然你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建议你要是真喜欢她也可以多看点法律系的文章可以借此跟她交流感情  只是建议   追女生人家给的只能是参考具体怎么要看你了

四、寻求法律感情方面的帮助!

你这属于治安管理条例的范畴,还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协商如果协商不了也就被拘留几天。我想你女友这么做有几种原因1、她爱你但是没有安全感所以找个男人来刺激你 2、她不爱你也许你的条件比那个人好或有其他优点她不想放弃你,想在你们之间选个更有利自己的 3、只爱自己,你们都是她戏耍的对象。如果是第一种,那么你就痛改前非找出她不安的所在解决问题,如是后两种你就别留恋了,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不满大街都是,好女人是要碰的,这也是要靠运气的。人家说忘记一段恋情的最好方法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加油吧兄弟

五、法律对男女婚姻见面礼是怎样规定的

原则上:对以结婚为目的的所为之赠与(包括定婚信物),价值较高的,应酌情返还。对婚约期间的无条件赠与,受赠人无返还义务。

一、对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应区别对待。

对属于包办买卖性质的订婚所收受的财物,应依法没收或酌情返还。对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原则上应归还受害人。对以结婚为目的的所为之赠与(包括定婚信物),价值较高的,应酌情返还。对婚约期间的无条件赠与,受赠人无返还义务。

二、正确认定婚约财产的性质,是正确处理婚约财产纠纷的前提和基础。

男女双方处于生活上的关心、帮助,或相互尊重彼此感情而相互赠与双方父母、亲属的财物。这种财产赠与是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的,是双方感情交流的一种方式,法律并不禁止,应属于赠与财产。囿于此,学者们认为因前两种婚约财产纠纷或在男女双方解除婚约时,应根据《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婚约财产应酌情返还。而对于互赠或赠与的财产,因当事人出于自愿,则不需返还。

三、如果是彩礼,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1、结婚彩礼返还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也是不予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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