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商业伦理学”用词
“伦理”和“商业伦理”这样的字眼在英语语言环境中常引起多种多样的反应。有人主张不要在争论中使用“商业伦理”的字眼,因为它会引起太多的误解。作为一个例子,我在这里引用瑞士最大银行之一的总裁在给我的信中的一段话:“许多年以前我们银行就明确了我们的任务,这个任务除了其他方面之外,还包括了伦理方面的模范行为的要求。我们每天都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去依照我们的任务办事,因而我们认为没有很多必要在会议上就商业伦理的问题进行辩论。”
我认为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这种不愿意讨论伦理问题的现象,因为它常常起源于有责任心的经商者。
正是因为商业伦理学的辩论是如此的千差万别,并且经常引起诸多的混乱,我们才更应该坚持不懈地使用一种忠实的语言去表达我们的意思。用一种通俗的说法,商业伦理学应该涉及两门学科:“商业(广义的和狭义的)”和“伦理学”。应该承认,正是在这里,我们遇到了困难。这些用词的真正含义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并常引起人们的争论不休。我们肯定无法将这多种多样的含义压缩在一个单一的标准用词之中。但无论如何,只有努力去使用尽可能清楚的概念,并注意到这种概念的不成熟性,我们才可能有效地进行有关商业伦理学的讨论。
2.追求一种“新实践”
商业伦理学在西方(70年代起在美国,80年代起在欧洲)引起了激烈的辩论,而这种辩论被一种动力强有力地驱动着。这种动力便是商业伦理学应该对改进商业的实践做出贡献。很明显,对于这种贡献应该包括什么,以及这种“新实践”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新实践,还难以找到一种共识。然而我们暂不需要来回答这两个问题。我在这里所谓的“新实践”包含下述两重含义:
一方面,强调实践优于理论(这意味着我们不能回避这种选择):商业伦理学从根本上讲应该面对商业实践中的决策和行动。
另一方面强调批评和建设性的任务:商业伦理学必须不仅仅是简单地去评判现状(也不是仅仅为了批评而批评),相反它应该具有创造性,并能开拓实践的新视野。
以下的三段论述是对追求新实践的论证。
丑闻 商业伦理学的讨论经常来之于经济活动中的丑闻。例如,飞机采办中的行贿受贿;化学工厂中有毒气体的大爆炸;对河流和海洋的大批污染;食品被有毒物质污染;在发展中国家实行不正当的市场实践活动;汽车走私;非法武器出口;内部交易;证券公司和大额投资者的非法活动等。类似的例子还很多,而且没有一个国家能完全避免类似的丑闻。应该指出,丑闻会引起义愤并呼吁一种新的更好的实践。但我不想过份强调丑闻的刺激作用,尽管它会受到大众的广泛注意。这里仅指出一点,大多数丑闻都会引起很大的民众情绪,但人们很少知道其背景材料。丑闻可以激起变化的动力,但是这种动力往往不能引起实践中的持续性变化。
社会经济化 今天商业对整个的社会生活起着前所未有的重要指导作用。换句话说,社会有一种“经济化”的趋势。经济化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正渗透和支配着越来越多的领域,包括大型投资、研究与发展、大众传播、政治生活、教育、文化、家庭等。只有经济、利润才是值得考虑的因素。即使这种一般性的论述有些夸张,但是各种各样的经济化趋势是不可否认的。为改变这种趋势,商业伦理学的责任是去设立一种不可逾越的边界,使得商业更加人性化,并将这种趋势转化为一种“新实践”。
挑战 最具说服力的关于“新实践”的论述是未来的十年、二十年,我们面临一个很大的挑战。我们不能仅仅是被动地反应。我们应该采用具有预见性的、超前的、创新的方式来面对这种挑战。我们面临的最大的挑战应该包括:一种生态正常的经济,它使得所有的人类能体面地在唯一的地球上生活;世界范围内的贫穷和失业;废除在性别、出身、种族、信仰上的歧视;形成一种公平的国际商业关系,这种关系不会因为无情的竞争和极端的力量不平衡而偏向某一方。这种关系应该是能提高效率,并能与参与者和平地进行合作。
总之,巨大的挑战,社会的经济化趋势,以及各种各样的商业丑闻是我们在伦理学中倡导追求一种“新实践”的充分理由。
商业伦理学的试金石是实践中的决策和行动 作为一个大学教授,我承认,我的同事和我个人很容易倾向于将决策和行动问题悬置起来。这经常是我们刻意去探求一些新解释、新关系以便避免决策和行动的原因。这样一种态度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我们考虑到传统上学者和政治家(实践者)的分工的话。然而,当我们遇到具体的问题,并问“我们应该做什么?”时,这仍然是个问题。我们不能将答案无限的向后推。相反,我们中的每一个角色,无论他站在什么样的立场上,都在一种压力下去采取行动。如果我们十分认真地考虑到,我们不能避免具体的行动,那么,商业伦理学基本上是关于做得更好,而不是对已做过的事情理解得更好的学科,当然更不是一门空谈的学科。即使是最好的理论,或最华丽的讲演都不能代替实践。从这个角度上讲,前面所引用端士银行总裁怀疑商业伦理学的辩论的话是可以理解的:做的,而不是说的,是商业伦理学的试金石。
改进决策和行动中的伦理质量 决策和行动都是人类本性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人们的决策中包含了道德因素,而这种道德上的考虑并不是外界强加的。我们应该如何去理解这个因素的质量,我们如何才能将其表达得十分清楚?商业伦理学面向实践的中心任务便是——正如欧洲商业伦理学网络(EBEN:the European Business Ethics Network)所规划的那样——为在所有的商业层次上改进整个决策过程的伦理质量而做出贡献。这里的意思,我无法详尽地表述,而强调一点:对决策过程中伦理质量的改进还包括如何证明及表述某个决策是有道理的并符合了伦理上的要求。仅仅做一个正确的决策是不够的,还应该让所有受到这个决策影响的人尽可能地理解这个决策。反过来,所有受该决策影响的人需要从内心来接受这个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