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意志行为,社会关系只有表现为通过人们的意志而形成的思想关系时,才能成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因此,生产关系以及不依人的意志而形成的物质关系,法律不能调整。生产关系只有在其表现为具体的财产关系、劳动关系和买卖关系时,才能纳入法律调整的领域。
对象特点
(1)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可以被法律确认为一定的法律事实,但自然过程不能是法律调整的对象;
(2)法律调整的是通过人的意识和意志发生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
(3)法律调整的是具体的社会关系;
(4)法律调整的是客观上要求法律调整的关系;
(5)法律只调整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社会关系,并且是不运用国家权力就不能保证的那种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