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通常被认为是人类社会中最源始最亲密也最普遍的一种感情,张祥龙教授在《孝意识的时间分析》一文中认为:“人类的自然倾向是最看重亲子关系的。”人们一般认为这种感情天然存在于亲子之间,它是尽人皆知的事实,无需究问的常识,而且在通常情况下人们也不会受到这个问题的困扰。可是一旦我们认真追问亲子之情的来源,却发现它并不像人们通常所想象的那样昭然在目,在某些情况下,这个事关伦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和哲学的问题还显得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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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之情:来自于生还是来自于养?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说,父母生性爱子女,子女生性爱父母。而黄裕生教授在《普遍伦理学的出发点:自由个体还是关系角色?》一文中认为,血缘不是亲情的基础,“如果没有为了生存而进行相应的功能性合作,亲人间也不会有亲情。因此,亲情在实质上是对在自己的生存中亲人所发挥的功能性作用的怀念、感恩与对自己在亲人生存中被需要的功能性作用的确认和担当”。根据黄裕生教授的观点,亲情完全是生活经验的产物。如果子女刚一出生便与父母分开,在以后的生活中没有“相应的功能性合作”,他们之间便不会存在亲情。但是实情好像并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