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原因是什么?
一定规模的群体为了或者达到特定目的,选择适宜的场所、时机和环境,聚众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越轨行为。
一般出现的原因都是善良的人民群众被一些不怀好意的坏蛋分子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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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概念,性质,特点,刑期,主要内容,
《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两大类,即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内的人身自由,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
(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死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2)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利的一种刑罚方法。
(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三、没收财产是不是没收犯罪人的所有财产
不是。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四、没收财产偿还债务要什么条件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据此,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以前所负的债务。 2.必须是正当的债务,
如合法的买卖、借贷、租赁、雇佣等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产生的债务,不包括非正当的债务,如赌债等。
3.所负的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如果犯罪分子的财产被没收后还有其他财产可供偿还债务,就不能以没收的财产来偿还。
4.必须经债权人请求。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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