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术是通过人的演唱、演奏或人体动作、表情来塑造形象、传达情绪、情感从而表现生活的艺术。表演艺术通常包括舞蹈,音乐,曲艺,杂技,魔术等。
(一)音乐
音乐通过有组织的乐音来表现主体情感境界,其基本构成要素有节奏、旋律、音色、和声、音调和力度等,它们构成了无比丰富的音乐形态。贝多芬(Beethoven)曾经推崇“音乐是比一切智慧及哲学还崇高的一种启示”,而海涅(Heine)则强调“音乐也许是最后的艺术语言”。
音乐的审美特征主要体现在:第一,音乐是声音的艺术。声音(包括人的发声和各种乐器声等)是音乐赖以存在的物质材料,不仅能够直接表达主体个人的自身感受,也能唤起他人内心里的强烈感受。音乐正是利用声音来塑造形象、表达思想情感。在音乐中,或高亢或低沉、或急促或悠长、或强烈或轻柔的声音,都具有激发相应感受和情绪的审美感染力。 第二,音乐是时间的艺术。随着时间的呈现和流逝,音乐表现了延续、变化和流淌着的生命情感或事物,在一定的时间过程中召唤主体的审美体验。而人的心理世界、精神活动和情感体验正是在动态的时间流程中进行的,因而在时间的流程中,动态性、程序性的音乐能够充分表现出主体复杂的心理活动过程。这样,对音乐的欣赏便要求接受主体的感知、领悟具有一定的敏捷性,反应迟钝者是很难在时间流程中捕捉音乐形象的。 第三,音乐是表情的艺术。俄国著名作曲家斯特拉文斯基(Stravinsky)曾经说过:“音乐就是感情,没有感情就没有音乐。”音乐本身就是情感物化的形式和传递媒介,具有“以情动人”的审美魅力。音乐不需要像其他艺术那样借助某种中介环节,而可以通过听觉直接作用于主体心灵,直接将艺术家的内在思想情感传达出来,在表现和抒发人类丰富、细腻、复杂的情感方面,有着其他艺术所难以媲美的效果,因而适于表达主体情感的起伏变化,使人产生某种感情和情绪的体验,甚至引起人体生理上的变化和反应。 第四,音乐还具有不确定的特点。音乐语言不是固定不变的单义性词汇,它对情感的表达不像文字语言那样明确和概念化,而是带有一定的模糊性与宽泛性。这一特点既给音乐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留下了广阔的想象与再创造空间,也对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提出了特定的要求,即要有良好的音乐感觉、一定的音乐审美经验及想象力。例如,音乐欣赏的效果不仅取决于音乐创作与演奏者的水平、素质以及音响设备等,而且同接受主体的个人经验与领悟能力以及心理状态相关。同样,由于音乐表达情感的这种不确定性,使它能够更广泛地为世界上不同民族所直接感受,成为各民族间进行精神文化、思想情感交流的特殊桥梁。
(二)舞蹈 舞蹈是人的身体按一定节奏进行连续性动作的艺术形式。它起源于远古人类的生产劳动,并和音乐、诗歌相结合,是人类历史上最早产生的艺术形式之一。 作为一种表现人体美的艺术,舞蹈以经过提炼、组织和美化的人体动作姿态为表现手段,传达人类的审美情感,表现生活的审美属性。在舞蹈中,人的身体动作伴随着音乐在时间里不断延续和变化,不仅感染着欣赏(接受)者的情绪并给予审美的愉悦,同时还创造出一种直接宣泄情感的气氛,鼓舞了舞蹈者的情绪,使其从节奏和运动中获得娱乐性的精神满足。舞蹈的审美特征首先表现为抒情性和表现性。舞蹈语言是一种虚拟和象征的语言。由于舞蹈只能利用舞者的身体姿态来展示,所以它必须运用夸张并具有象征性的形体动作来塑造艺术形象,传达内在的思想情感。通过有节奏的动作过程和姿态、表情以及不断变化的身体造型,舞蹈构造出一种独特的艺术形象。而表现生命的运动,则是舞蹈艺术最为根本的审美特质。东汉傅毅《舞赋》曾描述了汉代《盘鼓舞》舞者“郑女”的精妙舞艺及其精神气象:“罗衣从风,长袖交横,络绎飞散,飒喜1饽 票鸟燕居,拉扌沓 鹄惊,绰约闲靡,机迅体轻。姿绝伦之妙态,怀悫素之洁清,修仪操以显志兮,独驰思乎杳冥。在山峨峨,在水汤汤。与志迁化,容不虚生”。在这段描述里,我们不难从舞者轻柔舒缓、飘忽娇媚的身体动作间,见出柔中见刚、婉而有力之态。其出似疾风、跃比惊鸿、静若处子、动如脱兔的矫健之气和迅疾之美,完美地表现了舞者“气若浮云,志若秋霜”的内在情思。 其次,由于舞蹈是以人的身体动作来抒情和表现的,所以它非常重视造型,但这种造型又是动态和静态、视觉和听觉相结合的,并且只存在于表演过程之中,转瞬即逝。比起雕塑,舞蹈主要是在运动中造型;比起音乐,舞蹈更能表现主体审美情感的外在形态。 再次,构成舞蹈形式的动作、姿态等,虽然源自于对现实对象的模仿,但在舞蹈表演中,它们已被抽象、概括,不再是生活中自然形态的东西,而成为相对稳定且独立地表现人的思想情感的舞蹈语言,具有特定的审美价值。例如,中国传统戏曲中的兰花手姿,起初或许是来源于纺纱、绣花时的手势动作,但经过艺术家的改造,它们却具有了“含苞”、“垂丝”、“吐蕊”等意味。 一般来说,舞蹈分为生活舞蹈与艺术舞蹈两大类。前者是人们在生活进行的舞蹈活动,其中最为流行的,是发源于欧洲、以后又在世界各国流行的交谊舞,包括优雅的华尔兹、节奏鲜明的探戈和伦巴、动感强烈的迪斯科等。艺术舞蹈是指由舞蹈者在舞台上表演、经过艺术构思创作的作品,它需要有较高的舞蹈技巧来完成,如芭蕾舞、现代舞、民族舞、舞剧等。
(三)曲艺
曲艺,是中华民族各种说唱艺术的统称。它是由民间口头文学和歌唱艺术经过长期发展演变形成,是以“口语说唱”来叙述故事、塑造人物、表达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生活的表演艺术门类。多数以叙事为主、代言为辅,具有“一人多角(即一个演员模拟多种角色)”的特点,或说或唱;少数以代言为主、叙事为辅,分角色拆唱,不同的曲艺品种与其各自产生的地区方言关系密切,曲艺音乐则是我国民族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演出时演员人数较少,通常仅一至二三人,使用简单道具。表演形式有坐说、站说、坐唱、站唱、走唱、拆唱、彩唱等。曲本体裁有兼用散文和韵文、全部散文和全部韵文三种。音乐体式有唱曲牌的“联曲体”、唱七字句或十字句的“主曲体”,或综合使用两者。
曲艺包括的具体艺术品种繁多,根据调查统计,除去历史上曾经出现但是业已消亡的曲种不算,目前仍然存在并活跃于中国民间的曲艺品种,约有400个左右。包括相声、评书、二人转、单弦、大鼓、双簧,还有新疆维吾尔族的热瓦普苛夏克、青海的平弦、内蒙古的乌力格尔与好来宝、西藏的《格萨尔王》说唱、云南白族的大本曲,以及北京琴书、天津时调、山东快书、河南坠子、苏州弹词、扬州评话、湖北大鼓、广东粤曲、四川清音、陕西快板、常德丝弦等等。各地区、各民族,共有和相异的曲种,大至十数个省份、小到一两个县区,均有不同程度的普及和流布。这些曲种虽然各有各的发展历程,但它们都具有鲜明的民间性、群众性,具有共同的艺术特征。这就使得中国的曲艺不仅成为拥有曲种最多的艺术门类,而且是深深扎根民间具有最广泛群众基础的艺术门类。
作为中国最具民族特点和民间意味的表演艺术形式集成,曲艺具有这样几个主要的艺术特征:首先,曲艺表演是以“说”和“唱”为主要表现手段,所以要求它的语言必须适于说或唱,一定要生动活泼,简练精辟并易于上口。其次,曲艺不像戏剧那样由演员装扮成固定的角色进行表演,而是由演员装扮成不同角色,以“一人多角”的方式,通过说、唱,把各种人物、故事表演给听众。因而曲艺表演比之戏剧,具有简便易行的特点。其三,曲艺表演的简便易行,使它对生活的反映快捷,曲目、书目的内容多以短小精悍为主,因而曲艺演员通常能够自己创作,自己表演。其四,曲艺以说、唱为艺术表现的主要手段,因而它是诉诸于人们听觉的艺术,它通过说、唱刺激听众的听觉来驱动听众的形象思维,在听众的思维想象中与演员共同完成艺术创造。其五,曲艺演员必须具备坚实的说功、唱功、做功和高超的摹仿力,演员只有具备了这些技巧,才能将人物形象刻划得维妙维肖,使事件的叙述引人入胜,从而博得听众的欣赏。以上是曲艺品种艺术特点的不同程度的近似之处,是它们的共性。同时这些曲种又是各自独立存在,自有个性的。不仅如此,同一曲种由于表演者各有所长,又形成不同的艺术流派,即使是同一流派,也因为表演者的差别而各具特色,这就形成了曲坛上百花争艳的繁荣景象。
曲艺发展的历史源远流长。早在古代,中国民间的说故事、讲笑话,宫廷中“俳优”(专为供奉宫廷演出的民间艺术能手)的弹唱歌舞、滑稽表演等,就含有曲艺的艺术因素。到了唐代(公元618~904年),讲说故事小说和宣讲佛经故事的“俗讲”的出现,民间曲调的流行,使得说话伎艺、歌唱伎艺逐渐兴盛,标志着曲艺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开始形成。宋代(公元960~1278年)由于社会的繁荣,市民阶层逐渐壮大,说唱表演有了专门的场所,出现了职业艺人,各种说唱形式也随之兴盛起来。明清两代至民国初年(公元14~20世纪),伴随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和城市数量猛增,说唱艺术取得了巨大的发展,逐渐形成我们今天所见到的曲艺艺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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