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销管理制度

99 2025-04-08 15:32

国内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国内销售与收款的内部管理,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分离、制约和监督,特制订国内销售管理制度。

1. 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的岗位分别设立;

2. 销售部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3. 发货部门主要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4. 财务部门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5. 不得由同一个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6. 销售与收款业务岗位人员的权限、责任及职责范围由总经理授权批准,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总经理的批准意见办理销售业务与收款业务,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不得经办销售与收款业务;

7. 在销售合同订立前总经理指定专门人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谈判人员至少要有两人以上,销售谈判的全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并另外指定人员与客户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销售合同由总经理审批签字后生效;

8. 销售退货时货物应由质检部门检验和仓储部门清点后方可入库,质检部门应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仓储部门应在清点货物、注明退货的品种和数量后填制退货接收报告;

9. 财务部门应对检验证明、退货接收报告以及退货方出具的退货凭证等进行审核后办理相应的退款事宜;

10. 财务部门应当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销售台帐,建立完整的销售登记制度,并加强销售合同、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凭证相互核对,及时进行帐龄分析,敦促销售部门做好逾期应收帐款的催收工作;

11. 销售部门应设置销售台帐,及时登记反映各种商品、劳务等销售的开单、发货、收款情况,销售台帐应附有客户签收的回单,销售人员不得接触销售现款,做好到期应收帐款的催收工作;

12. 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对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评比、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各销售人员的目标任务、业绩分值及绩效奖赔分配比率,年度终了时由财务部依据上述内容计算出各销售人员的绩效奖赔额,绩效奖赔额可延年分配,分配比率为当年40%,一次性分配,第二年30%,按月平均分配,第三年30%,按月平均分配,如有辞职的尚未分配的奖金视作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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