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老总不能参与商务谈判

口才训练 2023-08-01 08:09 编辑:admin 300阅读

一、为什么老总不能参与商务谈判

老总参加谈判,等于给对手揭自己底牌的机会,在利益对垒的谈判桌上会丢掉争夺的先机,况且在讨价还价的来往交锋中也失去了回旋的余地,就像打牌,王牌总是在关键时候抛出。

所以从这点来讲也不是说绝对不能去,而是要在商谈的紧要关头或最激化的情形之下,由老总出面或表态,控制或趋向化谈判走向。

特别申明:这里说的“老总”是指公司具有决定权的一把手,可以是“总经理”或“执行董事”等,决不是姓老,名总的家伙。

二、谁知道Richard branson的情况

理查德·布兰森(Richard Branson),维珍(Virgin)品牌的创始人,他从一间电话亭大小的办公室起家,资金比大多数人去娱乐场所享受一夜良宵所花的钱还少。而现在他的企业王国触角遍及婚纱、化妆品、航空、铁路、唱片甚至包括安全套,最近更跨入手机、电子消费产品领域。

“我从不认为工作是工作,娱乐是娱乐。”在加勒比海的尼克小岛上,理查德·布兰森悠闲地躺在别墅外的吊床上,膝头放着个黑色小本,嘴里叼着塑料圆珠笔。虽然是早上7点钟,但他已经工作两个小时了,然而从他的脸上很难看出一丝倦容。他随意地在本子上勾画瞬时的灵感,把商务谈判和合同的重要内容也记录下来。但他这个本子里记载的不止是这些,还有比如迈克尔·杰克逊下周想来小岛玩;妮可·基德曼说她想到这里来打网球;准备给纳尔逊·曼德拉写的信等等。 理查德·布兰森,这就是维珍(Virgin)品牌的创始人,全世界最引人注目的“嬉皮士资本家”。他的形象超出了我们的想像,虽置身于名流社会,却一头披肩长发,终日休闲打扮,玩世不恭。这一切使他更像摇滚明星,而不是一个商业世界“穿着西装的绅士”。 这样一位“嬉皮士资本家”,一手创建了“维珍”品牌,并让这个品牌在英国深入人心,其认知度达到了“骇人听闻”的96%。这个品牌质高价廉,而且时刻引领时尚潮流,始终受到年轻一代的狂热追随。 1970年到现在,维珍集团成为英国最大的私有企业,旗下拥有200多家大小公司,涉及航空、金融、铁路、唱片、婚纱直至避孕套,俨然半个国民生产部门。布兰森说:“如果有谁愿意的话,他可以这样度过一生——喝着‘维珍可乐’长大,到‘维珍唱片大卖场’买‘维珍电台’上放过的唱片,去‘维珍院线’看电影,通过‘virgin.net’交上一个女朋友,和她坐‘维珍航空公司’的班机去度假,享受‘维珍假日’无微不至的服务,然后由‘维珍新娘’安排一场盛大的婚礼,幸福地消费大量‘维珍避孕套’,直到最后拿着‘维珍养老保险’进坟墓。”当然,如果还不够幸福的话,维珍还提供了大量的伏特加以供选择。 理查德·布兰森,这54岁的“老嬉皮”,就这样躺在伊甸园的吊床上,谈笑自如地指挥着一个自己从少年时代就开始筹划、现在的价值达70亿美元的传奇商业帝国。 不是坐牢房,就是发大财 布兰森的“嬉皮士”风范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在20世纪60年代末的英国,那个空气里荡漾着大麻芳香的时代,他和很多年轻人一样,终日和摇滚乐手厮混。可是布兰森血液里流淌的那种追逐财富的气质促使他不自觉地开始了另一条道路。 1968年1月,由于膝部受伤,无法参加学校的足球队,布兰森在百无聊赖之中,依靠母亲提供的充作邮资和电话费的4英镑,和几个好友一起出版了一本叫《学生》的杂志。没想到这本杂志迅速走红,甚至引起了学校校长的关注,最后斯顿公学的校长为刊物题词:“布兰森,我向你祝贺!我预言,你小子日后不是坐牢房,就会发大财!” 而正是这个时候,理查德·布兰森的一个朋友为他带来了好运。甲壳虫(The Beatles)乐队的核心人物约翰·列侬,这位日后将成为摇滚乐教父的朋友帮助布兰森对甲壳虫、滚石

三、推销员变CEO的介绍

《推销员变CEO》作者胡砚飞,该书记载了作者在销售过程中的各种实战技能、业务总结及语言案例,在内容上涉及了电话营销的技巧、陌生客户拜访、商务谈判的沟通技巧以及销售人员工作难题解答。

四、如何评价胡清平和他的 iCourt

其实“如何评价胡清平和他的icourt?”这个问题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如何评价胡清平”,一个是“如何评价胡清平的icourt”。

胡清平其人。

胡清平是万法通学院的创始人,这个学院的主要方向是教育培训,尤其是法律英语方面的培训极其实务(还有一个前期免费的拳头产品下文详述)。我有幸报名了法律英语“最后一次”面授课程,和很多老师(律师)有了近距离的接触,尤其对专业又帅气的乔焕然律师印象深刻……说远了,回到胡清平。因为万法通学院的教育背景和胡清平的创始人身份,我私下里称他为胡老师或者胡校长。

我个人认为,胡老师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是一个可爱的人,和他在一起会感到非常放松。他的那些有趣、轻松、引人入胜的培训技术在法律培训领域真的是别具一格。在各场培训中,计算机和法学双学位的胡老师总是会讲到“技术驱动法律”这一梦想,也会让我们就“Law is a craft.Law is an art”展开讨论,还会自嘲和老外互学语言结果回国的老外被认为汉语中带有湖南腔。关于如何评价胡老师,我自认没有什么资格,这里找到一个链接,故事性和可读性很强,大家可以自己了解:创业故事-新闻动态。

下面进入icourt。

icourt 面世不久(一年半?记不太清楚了,查完资料再确认。但他的前身是前期免费的“商业律师(法务)集训营”,有了很多年头我免费蹭过多期),主要针对的是诉讼业务。但说实话,我现在已经不太了解了。我只参加过其中的第四期“可视化技术”专场,因为更新和升级的速度太快,后面的一些课程没有参与就无法妄评了。

就我参加的这期icourt而言,是远远超出我的预期的。他贴近法律工作者(包括我在内的一些法律小白和一些令我仰视的法律高手)的真实需求、提供系统且经验证的问题解决方案,是站在业务能力相当成熟律所和法官的肩膀上加之自己团队的不断完善和挖掘,创造出的截至目前为止,我所参加过的最好的法律培训(也可能是别的法律培训我参加的较少)。

十一期间加班,趁机小更一下。

icourt不是万能的,这是我们讨论的起点。

就我理解,法学院的学习重点在于“法学知识”,icourt的学习重点在于“操作技能”。

关于法学知识(输入,what)法律人,要么学过几年法律,要么考过了司法考试,要么在法律行业工作,更多人兼而有之。如果仅从法学知识本身来说,icourt没有什么作用。他无法帮你夯实理论基础,也帮不了任何人通过司法考试。如果想获得法学知识上的精进而选择icourt,此君必定令人侧目。

关于操作技能(输出,how)知识通过使用来体现价值。如何使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效能,即所谓“事倍功半”或者“事半功倍”。但是如何使用知识,国内法学院的老师们恐怕没怎么教。怎么写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怎么搜集证据排列证据提交证据,怎么说服自己说服当事人说服法官?这些,老师没太用精力教,却是工作中最常用的技能。需求和供给出现了不匹配,为了达到平衡,要么消灭需求,要么提高供给。聪明如楼上诸位,你们如何选择呢?

icourt提供了解决这类技术问题的方案。

据我目前所知,icourt主要是针对诉讼的培训,现在有图表、出庭、证据、谈判这么几个课程。这些课程以“说服力”为核心,让我看到并学会了一种经过实践检验的新方法,对我而言,他就有价值。

当然,条条大路通罗马。解决技术问题,icourt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只是,在这个时间,我只看到了icourt可以立即填补我的需求,我只体验到了他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