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提问的关键词是“东方辩证法”和“西方逻辑思维”。认清这两个关键词的意思,我们就能了解这两者的本质区别,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又有何区别的体现了。
东方文化(网络图片)
东方辩证法主要指的是对事物的认识论。认为:任何现实事物,始终处于变化过程中,很可能现在正确的东西会很快变成错误的;这些变化都是在客观存在动态矛盾中变化的,因为,变化是不间断的,所以矛盾也会丛出不穷;那么,这些事物变化之间肯定是相互联系的。无论事物如何变化?怎样矛盾?关系如何复杂?但是,体现事物变化,矛盾和关系意义,只有在事物关系的整体中,才能显示其意义。事物整体的变化,矛盾和关系原则是紧密相连的。抛开其中任何一项原则,谈论东方辩证法是毫无意义的。
现在我们东方人依然坚持变化,矛盾和关系三原则的辩证法来认识和处理事物。
西方文化(网络图片)
西方逻辑思维主要指的是对事物的形式逻辑思维。认为:事物存在的三个定律。一是同一律。无论是什么,它就是它,而不是其它;二是无矛盾律。没有什么事物同时既是它又不是它,一个命题和它的相反面不可能同时为真;三是排中律。任何事物一定要么是,要么不是,两者之间不存在其他情况。
现在的西方人依然接受并践行着对事物的同一律,无矛盾律和排中律这三大定律。这一逻辑思维,现在被定义为:形式逻辑。以上可以看出东方辩证法和西方逻辑思维的本质区别:东方坚持对事物的辩证认识论,而西方坚持形式逻辑思维论。一个是内容即辩证法,一个是形式即逻辑。这就是东方的辩证法与西方的逻辑思维对事物认识的本质区别。
东西方对事物不同的认识论的区别,对东西方日常生活有深刻的影响。例如在文化上,显然不同。西方人开朗,中国人害羞;再就是饮食上不同。西方人以西餐为主,中国人以中餐为主;还有就是宗教不同。西方人崇尚耶稣和基督教,中国人却以道教和佛教及儒家学说为主等等。
东西方文化差异(网络图片)
总之,东方对事物认识的传统观点还是朴实的道家学说,对于西方的形式逻辑接触的少。不过现在大学中设立了选修课《形式逻辑》。我们相信,在中西文化交流中,对事物内容与形式,辩证与逻辑,一定会融洽地结合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