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高利贷不得不四处躲债。因为我轻信了你说的两周内支付余款的诺言,所以我未经老板允许就跟工厂签订了一个协议,我们在工厂出货三周后将余款付清给工厂。这件事情坏就坏在你没有信守诺言而我为了不对工厂失信,没有别的选择只好去借高利贷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公司不能帮我做什么。现在高利贷的利息已经达到$3,000. 无论谁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我们也一样。因为这个倒霉的事情是你造成的,所以我会等你付了$3,000的利息后才放提单。请知悉,谢谢! STEPHEN收到此传真后,打电话来跟我吵了很久,开始威胁说要告我,我说欢迎他来中国来跟我打官司。我又说:我是答应给你2%的折扣,但我并没有答应你不用付延期付款的利息;这件事情给我精神上也造成很大伤害,我又怎么跟你算呢? 最后他也没办法,只好同意再付$3,000。其实我并没有多要他一分钱;他本来已经拖延付款了,还要要挟我,让我们打拆,天下哪有这种道理! 这件事情过去一周后,我主动先给STEPHEN写了封邮件谈及有关新款式打样确认的事情。在邮件的最后我加了一句:Let's get over bygones, embrace the future! (让我们忘掉过去,拥抱未来)。STEPHEN在回信中也表示,非常愿意跟我合作及交朋友,希望大家都不要再提过去的事情。 总结:在国际贸易中,以D/P或后T/T结算的(这种结算方式一定要客人给点订金,不然遇到问题时会非常被动),遇到客人不提货时,应马上找当地的其它客人,要多找几家,找客人的办法很多。并故意让原来的买方知道此事,逼其出手,再见招拆招。特别是有一些非洲国家的客人经常等着货物滞留过期后海关拍卖,再用很低的价格把货买出来。如果你事先多通知几个当地客人的话,他的计划就可能落空,因为其它客人了解此货的详细资料后,也会去竞拍,那么谁将货物拍走就很难说了,原客人可能既得不到货,又损失了订金。所以这种方式是逼着原客人埋单提货。但在处理问题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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