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书下了,劳动合同是否解除

140 2024-10-07 11:03

仲裁调解书下了,劳动合同是否解除

仲裁是否会解除劳动关系是要根据自己的相关请求的,如果并没有请求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肯定用人单位就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关系。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当中的相关条款之所以很难执行下去,就是因为有多数的劳动者都迫于用人单位的压力,即使遇到不公平待遇,自己首先也没有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合法的权益。就比如说在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纠纷以后,很多人在选择仲裁解决的时候,都比较担心的问题是仲裁后与公司劳动关系是否解除?

一、仲裁后与公司劳动关系是否解除?

      劳动仲裁要看你的请求。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不会解除。

二、劳动仲裁后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之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单位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劳动者之所以会担心仲裁后与公司劳动关系是否解除的这一问题,还是不太理解我国关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仲裁是否会解除劳动关系是要根据自己的相关请求的,如果并没有请求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肯定用人单位就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关系。不过大多数情况下,仲裁以后,基本上用人单位也会在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出了工伤劳动局仲裁裁决不了劳动关系怎么办?

1、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2、持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等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3、治疗终结或伤情稳定后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

4、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应的工伤待遇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不赔偿直接申请劳动仲裁;5、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判决书生效用人单位未履行,直接到一审法院找承办法官开判决生效证明,执行庭申请立案后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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