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司考,还是现在的法考,民法一直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历来就有“得民法者得天下”之称。
民法内容多,但是难度较低。因为民法的命题特点一直沿袭“重者恒重”的规律,每年高频考点变化不大。
考点主要集中在:
1、民法总论: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死亡、人格权、民事法律行为、无权代理、诉讼时效;
2、物权法:物权变动、登记、交付、善意取得、按份共有、担保物权、混合担保、占有;
3、债法总则与合同法:债的分类与内容、保证、代位权、撤销权、债答的移转、清偿、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买卖合同、回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4、婚姻法:婚姻的效力、夫妻财产关系、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损害赔偿;
5、继承法: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6、侵权法:归责原则、多人侵权、赔偿损失(含精神损害赔偿)、特殊主体的侵权责任、饲养动物致害、物件致害等;
其中物权法与合同法最为重要,需要全面掌握,而婚姻法与继承法分值占比较低,不用耗费太多时间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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