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协调人类和环境的关系,必须走什么路线 ?
必须要走回归自然的路线.人类本身就源于自然,并不是独立的,人类的生存离不开环境所提供的支持.要想协调人类和环境的关系,人类必须要将自己看成是自然环境的一部分,想办法融入自然环境.就如同电影<阿凡达>中的纳美人与其他物种相处一样.阻碍人类与自然环境协调的最大因素还是在人的贪欲.
二、如何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类干涉自然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程度也在不断地加深。人类在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一方面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也存在掠夺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并且日益严重。正是这种先污染后治理、先开发后保护的做法使人类饱受了自然界对于人类肆无忌惮的开发的报复,人与自然的关系日趋紧张:水源、空气、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大量的动物、植物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土地荒漠化,资源短缺,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人类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恶果。因此,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是摆在人类面前的一个重大的任务。首先,要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自从有了人类就存在的。无论人类如何进化,都无法改变这样的事实:人来源于自然界又依存于自然界,人永远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人类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都是以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条件的,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本身。另一方面,人与其他的自然存在物又有所不同,人是有意识、有意志、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人并不是消极地依赖自然界生活,而是根据自身的需要利用和改造自然,人类本身也在对自然的改造活动中不断发展自己。其次,要深入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劳动生产为中介,而生产劳动一开始就是社会性的,人类正是在与自然发生关系的过程中结成了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人与人的关系,是社会关系。因此,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最终取决于人与社会关系的协调,脱离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就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和解决当代世界以及中国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出现的尖锐的环境和资源问题。再次,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即协调物质文明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关系。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是矛盾统一的两个方面。我们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在加快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加强对生态环境状况的监控、环境污染的治理以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这就要求我们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最后,要加大法律法规的监督力度。法律法规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有效方式。目前我国虽然已经颁布和实施了《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的监督力度、对人们的规范作用发挥得还不全面。一方面,我们要依据法律严厉惩治为了一己私利而破坏环境的行为。这不仅仅是为了让违法者得到应有的制裁,更是为人们敲响警钟,警示人们要尊重法律的威严和意识到环境问题关系我们自身的生存问题,是关系每个人利益的大问题。另一方面,我们还要依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制定更加细致的法律法规,用强制的方式来拯救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此外,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要使环境保护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使人们从内心中意识到这个严峻的问题。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教育,要知道,环境保护是每一个人的职责。从而引导他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为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而贡献力量。生态环境的维护,是社会的整体利益,也是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广大青年学生要做生态保护的先锋模范,用所学到的知识和实际行动来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奉献社会。在这个过程中,人生价值就得以实现并得到升华。
三、维护生态平衡
生态平衡是指生态系统内两个方面的稳定:一方面是生物种类(即生物、植物、微生物)的组成和数量比例相对稳定;另一方面是非生物环境(包括空气、阳光、水、土壤等)保持相对稳定。生态平衡是一种动态平衡。比如,生物个体会不断发生更替,但总体上看系统保持稳定,生物数量没有剧烈变化。
生态系统一旦失去平衡,会发生非常严重的连锁性后果。例如,五十年代,我国曾发起把麻雀作为“四害”来消灭的运动。可是在大量捕杀了麻雀之后的几年里,却出现了严重的虫灾,使农业生产受到巨大的损失。后来科学家们发现,麻雀是吃害虫的好手。消灭了麻雀,害虫没有了天敌,就大肆繁殖起来、导致了虫灾发生、农田绝收一系列惨痛的后果。生态系统的平衡往往是大自然经过了很长时间才建立起来的动态平衡。一旦受到破坏,有些平衡就无法重建了,带来的恶果可能是人的努力无法弥补的。因此人类要尊重生态平衡,帮助维护这个平衡,而绝不要轻易去破坏它。
生态平衡是生态系统在一定时间内结构和功能的相对稳定状态,其物质和能量的输入输出接近相等,在外来干扰下能通过自我调节(或人为控制)恢复到原初的稳定状态。当外来干扰超越生态系统的自我控制能力而不能恢复到原初状态时谓之生态失调或生态平衡的破坏。生态平衡是动态的。维护生态平衡不只是保持其原初稳定状态。生态系统可以在人为有益的影响下建立新的平衡,达到更合理的结构、更高效的功能和更好的生态效益。上述定义表明:
(1)自然生态系统经过由简单到复杂的长期演替,最后形成相对稳定状态,发展至此,其物种在种类和数量上保持相对稳定;能量的输入、输出接近相等,即系统中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能较长时间保持平衡状态。此时,系统中的有机体将所有有效的空间都填满,环境资源能被最合理、最有效地利用。例如,热带雨林就是一种发展到成熟阶段的群落,其垂直分层现象明显,结构复杂,单位面积里的物种多,各自占据着有利的环境条件,彼此协调地生活在一起,其生产力也高;
(2)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内部调节能力(“见生态系统的自动调节”条);
(3)生态平衡是动态的。在生物进化和群落演替过程中就包含不断打破旧的平衡,建立新的平衡的过程。人类应从自然界中受到启示,不要消极地看待生态平衡,而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去维护适合人类需要的生态平衡(如建立自然保护区),或打破不符合自身要求的旧平衡,建立新平衡(如把沙漠改造成绿洲),使生态系统的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效益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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