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谈判是由具体的人进行的,谈判者的情绪、自尊心、性格、价值观、文化背景等将会直接影响谈判目的的达成。
同样,由于谈判是代表不同利益的双方或多方进行的交流,谈判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关系也会对谈判目的的达成形成直接影响。
因此,在一场谈判中,人的问题、人的关系问题和谈判涉及的事物问题,将形成一个矛盾体,只有按照人事分开原则,才能正确处理这一矛盾。
每个人所处的环境及个人修养不同,对待同一问题的看法就不同,应当求同存异,多沟通理解,把谈判对手当作“人”来对待,把谈判中遇到的“问题”当作“事”来解决。
同时还要注意自身的“人的问题”,以谈判的大局、利益为重,不感情用事。
要透过人的表面现象,探寻其真正的需要,把问题按照价值来处理,把感觉和现实分开。
感觉到的不一定是现实的,有时会曲解。把人与问题混为一谈的作法,不但不会从对方那里得到任何实质性好处,反而会使双方关系趋于恶化,把对方推到极端的立场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