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我一些外协管理的的办法

口才训练 2023-03-21 17:31 编辑:admin 299阅读

外协管理案例: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用於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de]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第二条 选定方法及基准

(壹)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附表10.6.1) 1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de]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2申请核准後,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de]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叁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de]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实地调查後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二)审查基准 1质量 2供应能力 3价格 4管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做为适用[de]协作厂商。

(三)审查流程(见有关文件)

第三条 试用 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後,必须经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de]协作厂商。

(一)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试用合同格式如(附表10.6.2)。

(二)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三)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四条 正式设立

(一)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de]成绩达70分以上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de]协作厂商。

(二)正式合同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格式如附表10.6.2。

第五条 外协

(一)负责单位: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de]事务。

(二)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de]资料。

1 蓝图

2 工程程式图

3 操作标准

4 检查标准

5 检验标准

6 材料[de]规格、数量

(三)外协指导管理

1 使其确实按照我们[de]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2 协助其提高质量。

3 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de]进度、质量。

4 指导教育与考核。

(四)外协核价当由本公司供料时 总价=单价资? ?1 报废率)

1 数量必须要经负责[de]生产管理员签证,有时可由过磅员重新核算。

2 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de]资料由质量管理部门提供。

(五)外协督促,确使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de]货品如期交来。

第六条 质量管理

(一)入厂检验:

1 按双方协定[de]验收标准及抽样计划来验收。

2 进料管理流程(见有关文件)。

(二)外协质量管理和定期考核确使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供应[de]产品符合要求,对其必须检查。每月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对每个协作厂商,三个月中至少要做一次至二次以上[de]检查,对试用[de]厂商,三个月内要做两次检查。

第七条 不良抱怨

(一)抱怨程式

1 验收[de]抱怨:

(1)验收人员将检验报告通知外协管理人员,并将资料存档,作为下次验收[de]依据。

(2)外协管理人员将验收情况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使其针对缺陷进行改进,资料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2生产时[de]抱怨:

(1)生产中发现不良[de]主要原因是由於外协而发生时,制造各科组通知生产管理单位。

(2)生产管理单位通知质量管理员再重检外协厂商交来[de]半成品或零件,并通知外协管理人员,资料存档,作为验收依据。

(3)外协管理员通知协作厂商,资料存档,并作为考核[de]依据。 3尚有质量管理日常检查抱怨及国内外客户诉怨等。

(二)责任分担不良抱怨发生时,除要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针对缺陷进行改进外,自身更要做好质量检查考核管理工作,若有生产时[de]抱怨发生,还要依照合同内[de]规定罚款。

第八条 指导教育与考核

(一)负责单位:有关外协[de]质量管理、生产管理、设计,外协管理[de]单位均有负责指导教育考核[de]责任。

(二)进行方式:首先必须健全本厂[de]质量管理组织。

1指导教育方面

(1)协作厂商高阶层人员观念训练:鼓励其接受新观念或叁加本厂召开[de]产品开发座谈会、质量管理座谈会。

(2)协作厂商质量管理人员训练:鼓励其叁加专业训练或质量管理训练或安排其叁加本厂所举办[de]专业质量管理班,使其了解:

①本厂[de]质量管理政策及组织。

②本厂[de]进料验收、制程及成品[de]质量管理及最後检验等。

③本厂验收使用何种验收规格、仪器、量规、抽验表以及如何判定合格。

2其他协助方面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de]建立实施,原料管理、工作方法改善等等。

3考核方面详见协作厂商考核及等级评定办法。

第九条 本规定如有其他未尽事宜,需经研讨後修定。

附表10.6.2

外协加工合同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de]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de]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de]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後,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 〗方负责。

第五条: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 。

第六条:验收时[de]检验方法是采用?MIL STD 105D,正常检验,二级检验水准。一次抽样计划,ALQ为 ,或?MIL STD 414D正常检验,四级检验水准。一边规格界限,形式 ,ALQ为 。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de]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de]交货期,若有延误[de]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de]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 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 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 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de]一倍计算。

第八条:通过验收[de]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後[de]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九条: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後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十条: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 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 奖励金。

第十一条:试用厂商[de]试用期间为三个月,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试用期满,视其考核评分到达70分以上者,才能正式成为甲方[de]加工厂商。

第十二条:加工厂商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每月考核1 质量,2 交货期,3 价格这三项,每年总考核一次,划分等级。

第十三条:付款条件:乙方交来[de]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後,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应找(乙方资本额二倍)殷实铺保连带保证乙方履行本约。

甲 方: (签章)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签章)

乙方连带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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